口径核校(2026年9月):本文已按现行规定核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原则上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且剩余认缴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的,原则上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至五年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不再办理商务部门审批或备案,改为通过企业登记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企业年检已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多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核发。具体路径与结果以市场监管、商务、税务等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根据商务部《》第九条规定,《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比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备案登记表》自动失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程序:
A、从网上下载空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进行正确填写、法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B、变更后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进出口业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C、变更后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后已整合至营业执照,不再单独核发)书复印件;
D、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变更后含进出口经营范围的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20年起已停发,改为信息报告)复印件;
E、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非法人企业),还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评估的其个人所有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公证证明原件;
F、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