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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分享_上海外资注销材料及其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10:02:00 / 已被浏览

  越来越多的外资公司在华成公司设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多少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便是“成功设立外资公司,后期如何进行外资注销”为什么小编今天会说这个问题呢,因为有些小伙伴这几天一直在问我如何操作外资注销流程,其中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外资注销基本信息:

  (1)《业务登记凭证》。

  (2)《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

  (3)因清算注销的,需提交以下材料:到期清算的,提交依《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公告;提前清算或需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的,提交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其他清算的,提交工商主管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4)注销税务登记证明。

  (5)普通清算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特别清算提交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因吸收合并办理注销的无须提供)。

  外资注销常见问题:

  (1)哪些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

  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2)在什么地方发布简易业务注销登记公告?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简易注销公告填报”申请发布企业简易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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