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包括本单位或总公司或母公司自有或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以下简称自有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
平台和课程应符合《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要求。即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平台数据系统,实现培训过程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辅导、有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包括本单位或总公司或母公司自有或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以下简称自有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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