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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外资变更重要信息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11:46:15 / 已被浏览

  如何进行完整的外资变更,应该该是大多数代理人和外资公司想要解决的问题,那么说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外资变更问题呢?今天上海聚儒小编就和大家聊聊有关外资变更方面的相关问题,期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有关问题。

  一、资本变动和迁移外的其他登记事项的变更

  1.《业务登记凭证》。

  2.变更后的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书或相关备案文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尚未办理“五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变更证明。

  二、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

  1.《业务登记凭证》。

  2.《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

  3.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主管部门未出具先行回收事项批复文件的,需提交企业合作合同及企业最高权力机关出具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的决议)。

  三、基本信息登记注销

  1.《业务登记凭证》。

  2.《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

  3.因清算注销的,需提交以下材料:到期清算的,提交依《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公告;提前清算或需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的,提交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其他清算的,提交工商主管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4.注销税务登记证明。

  5.普通清算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特别清算提交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因吸收合并办理注销的无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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