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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变更

发布时间:2015-03-31 13:52:28 / 已被浏览

 经营场所变更需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房产证明、租赁协议;
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因增资变更登记管辖机关或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
步骤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步骤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步骤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6、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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